支持方式
企业所得税由 25% 减按 15% 征收;是多数省级科技项目的前置资质
申报条件
注册成立一年以上;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;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 10%;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分档达标(≤5000 万元不低于 5%,5000 万-2 亿元不低于 4%,2 亿元以上不低于 3%);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不低于 60%。
申报材料
企业申请书、营业执照、知识产权证明、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、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、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、研发项目立项与验收材料。
申报时限
常年申报,贵州省一般分两批受理(每年 6 月、8 月)
平台自动判定条件
企业登录会员中心并完善资料后, 平台会依据下列条件逐项比对并给出匹配度与补强建议。
- 必备
企业成立满 1 年
- 必备
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≥1 项)
建议:建议尽快申请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,形成核心知识产权
- 必备
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 ≥10%
建议:可通过增加研发人员或调整为研发岗来提高占比
- 必备
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≥3%
建议: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分档要求,5000 万元以下需达到 5%
- 加分
拥有 I 类知识产权(发明 / 植物新品种 / 集成电路布图)
建议:I 类知识产权在评审中权重最高,建议布局发明专利
- 加分
II 类知识产权 ≥5 项
建议:实用新型、软著等 II 类知识产权需 5 项以上
- 加分
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与研发管理制度
建议:建议设立研发中心并完善研发项目立项、辅助账等制度
政策信息为服务示例口径,最终以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与申报通知为准,本平台可为企业提供条件诊断与申报辅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