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方式
建设期补助 10-30 万元;优先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
申报条件
企业设有专门研发机构;研发人员不少于 5 人,其中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三分之一;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100 万元;近两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。
申报材料
申报书、研发机构设置文件、研发人员名单与学历职称证明、设备清单、近两年研发费用归集表。
申报时限
每年 7 月 - 10 月
平台自动判定条件
企业登录会员中心并完善资料后, 平台会依据下列条件逐项比对并给出匹配度与补强建议。
- 必备
已设立内部研发机构
建议:请在企业资料中勾选"已设立内部研发机构",并准备机构设置文件
- 必备
研发人员 ≥5 人
建议:请在研发人员模块补齐研发团队数据
- 必备
上年度研发费用 ≥50 万元
建议:研发投入规模不足时建议先完善研发费用归集
- 加分
本科及以上研发人员占比 ≥1/3
建议:可通过引进本科以上研发人员提升占比
- 加分
知识产权 ≥3 项
政策信息为服务示例口径,最终以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与申报通知为准,本平台可为企业提供条件诊断与申报辅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