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方式
一次性奖励 20-50 万元(各地市配套);优先纳入省级专项资金与融资白名单
申报条件
成立 2 年以上;上年度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上;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3%;拥有 5 项以上有效知识产权或 1 项以上 I 类知识产权;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70%。
申报材料
认定申请表、营业执照、财务审计报告、知识产权清单、研发费用归集表、主导产品说明。
申报时限
每年 5 月 - 7 月
平台自动判定条件
企业登录会员中心并完善资料后, 平台会依据下列条件逐项比对并给出匹配度与补强建议。
- 必备
企业成立满 2 年
- 必备
上年度营业收入 ≥1000 万元
- 必备
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≥3%
建议:规范研发费用归集,把研发投入完整计入
- 必备
有效知识产权 ≥5 项
建议:可组合使用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、软件著作权
- 加分
已是高新技术企业
建议:高企资质在专精特新评审中加分明显
- 加分
设有研发机构
建议:建议申请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- 加分
研发人员占比 ≥8%
政策信息为服务示例口径,最终以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与申报通知为准,本平台可为企业提供条件诊断与申报辅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