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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 · 资金补助

贵州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

对按规定开展研发活动、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,按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后补助,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。

支持方式

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量的 10%-20% 给予补助,单户最高 100 万元

申报条件

省内注册的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;已按统计口径完成研发费用归集;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 100 万元。

申报材料

补助申请表、研发费用辅助账、研发项目清单、统计报表(107-1、107-2 表)、银行账户信息。

申报时限

每年 6 月 - 8 月

平台自动判定条件

企业登录会员中心并完善资料后, 平台会依据下列条件逐项比对并给出匹配度与补强建议。

  • 必备

    上年度研发费用 ≥100 万元

    建议:研发费用规模不足时可先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

  • 加分

    近三年研发费用累计 ≥200 万元

  • 加分

    营业收入保持增长

    建议:营收下滑会影响增量补助测算

  • 加分

    高新技术企业

    建议:高企资质是后补助的优先条件

  • 加分

    研发费用辅助账完整

    建议:辅助账、统计报表与审计数据需一致

政策信息为服务示例口径,最终以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与申报通知为准,本平台可为企业提供条件诊断与申报辅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