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方式
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量的 10%-20% 给予补助,单户最高 100 万元
申报条件
省内注册的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;已按统计口径完成研发费用归集;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 100 万元。
申报材料
补助申请表、研发费用辅助账、研发项目清单、统计报表(107-1、107-2 表)、银行账户信息。
申报时限
每年 6 月 - 8 月
平台自动判定条件
企业登录会员中心并完善资料后, 平台会依据下列条件逐项比对并给出匹配度与补强建议。
- 必备
上年度研发费用 ≥100 万元
建议:研发费用规模不足时可先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
- 加分
近三年研发费用累计 ≥200 万元
- 加分
营业收入保持增长
建议:营收下滑会影响增量补助测算
- 加分
高新技术企业
建议:高企资质是后补助的优先条件
- 加分
研发费用辅助账完整
建议:辅助账、统计报表与审计数据需一致
政策信息为服务示例口径,最终以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与申报通知为准,本平台可为企业提供条件诊断与申报辅导。